2月6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开发布了《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暂退现有交纳数额80%的旅游服务质保金以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就此,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迅速出台了暂退旅游质保金的详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旅游质保金退还的范围、标准和交还期限以及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为广州全市800多家旅行社申请暂退旅游质保金提供了明确指引。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暂退部分旅游质保金的工作已经正式开展,2月14日前提交申请的旅行社可在3月2日前收到取款通知书。
广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指引是根据文旅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广州旅行社的行业情况出台的个性化规定,详细条款覆盖了广州各类旅行社的现状,便于各旅行社对照自身情况提出相应的申请。此外,从方便旅行社的角度出发还简化了申请流程,只需要邮寄办理即可。
广州地区旅行社行业协会秘书长辜明德表示,详细指引中“已依法办理质保金额度降低50%的旅行社,仍可以暂退剩余质保金的80%”的条款,符合目前广州部分旅行社的情况。也就是说原本一家经营出境游的旅行社按规定存在银行的质保金是140万元,已经依法减至了70万元,按照这份详细指引,旅行社仍可以从70万元总额中暂时退回80%的质保金,这一做法非常灵活。
记者了解到,该详细指引中还规定“已暂退80%质保金的旅行社,如有必要,剩余20%的质保金仍可办理银行担保”,可有效帮助个别经营遇到特殊困难的旅行社向相关银行提出申请,更大程度地缓解现金流压力。(全媒体记者陈薇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