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疫情下旅游企业经营困难,近日,云南迪庆州开展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工作,2020年3月5日前完成暂退保证金工作。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和《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应对经营困难的通知》,迪庆州文旅局向各旅行社下发文件通知,决定向迪庆州旅行社暂退部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支持旅行社积极应对当前经营困难。
此次暂退范围为迪庆州所有已依法交纳保证金、领取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暂退标准为现有交纳数额的80%。被法院冻结的保证金不在此次暂退范围之内。
根据有关要求,接收暂退保证金的各旅行社应在2022年2月5日前将本次暂退的保证金如数交还。